泉州市消防技術交流研討會疑難問題研討看法
文章來自:海西給排水網 發布時間:2011-09-26 10:47:48]
特別說明:2011年9月15日下午,泉州市給排水協會與泉州市消防支隊在泉州市湖美大酒店聯合舉辦消防技術交流研討會,對收集來的近階段泉州地區消防設計中存在的疑難問題進行交流研討,形成了“研討看法”。本“研討看法”為參會專家針對問題的觀點或看法,僅供參考,不作為本地區規定。
整 理:陳紀文
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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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代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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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難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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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討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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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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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鎮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J39-90第1.0.4條、第6.0.2條、第6.0.3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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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處鄉村工程,無市政給水水源,根據規范已設有消防水池和消防車取水口,為節約投資和減少浪費,是否可以不用設置室外消防管道和室外消火栓(因為如果設置了也因沒有給水接入點,而形同虛設,造成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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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鎮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J39-90第1.0.4條規定,若建筑在該條規定以下,結合第6.0.2條、第6.0.3條,可不設室外消防管道及室外消火栓,但應充分利用天然水源,若無天然水源,宜設消防水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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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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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鎮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J39-90第6.0.2條、第6.0.3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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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鎮建筑,室外不設室外消火栓且無市政給水管網情況下,室外消防用水量儲存在消防水池,建筑單體在消防水池保護范圍內,是否還要設室外消火栓及加壓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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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按《村鎮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J39-90第1.0.4條規定,若建筑為不超過該條規定的建筑,可僅設消防水池,也可利用天然水源,不必設室外消火栓及加壓設施。若建筑為超過該條規定的建筑,應按《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06的規定進行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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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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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鎮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J39-90《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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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離城鎮供水區域的寺廟,室內外消防供水如何設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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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外消防可按《村鎮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J39-90,結合第1.0.4條,第6.0.2條,第6.0.3條。若未超五層,可以利用天然水源作為室外消防取水;若無天然水源或天然水源不能滿足消防用水要求,宜設置消防水池。室內按《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06第8、3、2條,宜設室內消火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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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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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06第8.4.3條第7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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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消防立管同一層中不能接出兩個消火栓,但是個別工程需要接出的兩個消火栓(這兩個消火栓設于同層不同防火分區),分別保護處于同層的不同防火分區,可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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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另外。規范也沒 “一根消防立管同一層中不能接出兩個消火栓” 這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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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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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06第8.4.2-1條第8.6.1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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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層建筑中,設有室內消火栓,規范未明確一定要設置消防水泵房進行10分鐘后的加壓。是否可以認為有供消防隊接水的室外消火栓或是消防水池,再通過水泵接合器接力供水就可以了(而不設置消防水泵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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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06第8.4.2-1條、第8.6.1條規定,若室內消火栓超過十個,且室外消火栓用水量大于15L/S,市政供水無法滿足室內消火栓系統的壓力和流量要求,應設消防水池和消防水泵(請注意:多層建筑如大中型公共建筑的火災危險性不比高層民用建筑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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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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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06第8.6.1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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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處縣鎮級工程,有市政水源(一個水廠,正常時水壓力和水量滿足要求),且縣、鎮區中心的管網能成能環狀,那么在此片區的工程能否認為室外消防用水量能夠滿足要求。還是要有兩個水廠及以上的,市政供水管網才可認為環狀,因為一個水廠總有停水的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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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單水廠且其處理構筑物兩組、清水池二泵房出水輸水管兩條,鎮區供水能成環,且設置符合檢修要求的閥門,水量水壓能滿足室外消防水壓、水量要求,可以認為供水能力及可靠性能滿足要求,室外消防用水取自室外環網的室外消火栓。否則應設消防水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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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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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06第8.6.2-6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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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水池的供水保護半徑大于規范范圍(150m),以節約投資和方便管理,能否在超過距離處通過水泵接合器做接力供水,而不設室外消火栓的水泵加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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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超過保護半徑150m,應設室外消火栓加壓泵或從消防水池引取水口或連通的取水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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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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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06第8.6.2-5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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儲存室外消防用水量的消防水池,當設有室外消防儲水提升泵供室外消火栓時,是否要設消防水池取水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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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設。消防水池設有取水口或取水井可以提高消防取水的最終可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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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06第8.4.1條第1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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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1 室內消防用水量應按下列規定經計算確定:
1 建筑物內同時設置室內消火栓系統、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水噴霧滅火系統、泡沫滅火系統或固定消防炮滅火系統時,其室內消防用水量應按需要同時開啟的上述系統用水量之和計算;當上述多種消防系統需要同時開啟時,室內消火栓用水量可減少50%,但不得小于10L/s。問:消防水池儲水量是否可以相應減少計算? |
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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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06第8.6.2條第1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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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2 消防水池應符合下列規定:
1 當室外給水管網能保證室外消防用水量時,消防水池的有效容量應滿足在火災延續時間內室內消防用水量的要求。當室外給水管網不能保證室外消防用水量時,消防水池的有效容量應滿足在火災延續時間內室內消防用水量與室外消防用水量不足部分之和的要求。當室外給水管網供水充足且在火災情況下能保證連續補水時,消防水池的容量可減去火災延續時間內補充的水量。
問:泉州區域哪幾個地方室外消防栓用水量可以不存入消防水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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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與當地自來水部門協調,泉州地區一般情況均應設消防水池,存入室內外消火栓用水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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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016第8.6.2條第5、6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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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是消防水池設于地下二層或三層時,且小區只設一個消防水池,保護半徑大于150m時,泉州區域是否可以設室外栓加壓泵來滿足規范要求?若是不行,如何解決,是否一定要把消防水池提升到地下一層,再設室外栓加壓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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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盡量把消防水池設于地下一層,并設消防取水口或取水井;消防水池的保護半徑大于150m時,可以設室外消防專用加壓泵,對室外消火栓給水管網進行加壓供水,但該水泵的平時穩壓和消防時自動啟動應滿足消防運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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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06第8.4.4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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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多層建筑的消防水箱是否必須設置在建筑的最高層以上,若設在下部層,再設穩壓設備是否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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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層民用建筑及多、高層工業建筑重力自流的屋面消防水箱應設于建筑最高處,特殊情況可以設于建筑非最高位置,但消防水箱出水應設穩壓設備。另外,高層民用建筑的十分鐘消防水箱應設于建筑物最高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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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06第8.4.3-4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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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庫室內消火栓布置在門外,無法滿足單條水帶(25M長)達到滅火,是否可以考慮雙水帶串聯滅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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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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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06第8.3.1-5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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邊遠地區(農村或風景區)無市政供水管網,超過七層住宅是否可以采用干式室內消火栓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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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設10分鐘屋面消防水箱的濕式系統,但可以不設滿足火災延時的消防主泵和室內消防水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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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06第8.5.1-1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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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類多層廠房,不屬多層制鞋、制衣、玩具、電子廠房,但工廠人員較多,是否需要設置自動噴水滅火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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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丙類工業廠房,建筑占地面積大于1500M2,或總建筑面積大于3000M2,類比制鞋、制衣、玩具、電子廠房,人員較多,應設自動噴水滅火設施。若車間自動化程度高,車間內布置生產工藝,工人少,可不設自動噴水滅火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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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06第8.5.1條第1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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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地面積大于1500m2 或總建筑面積大于3000m2 的單層、多層制鞋、制衣、玩具及電子“等廠房”應設置噴淋系統,其中“等廠房”是指哪部分?具體設計不好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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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比制鞋、制衣、玩具、電子廠房,人員較多,應設自動噴水滅火設施。若車間自動化程度高,車間內布置生產工藝,工人少,可不設自動噴水滅火系統。
(請注意:設置噴淋系統主要目的是保護人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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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06第8.5.1-5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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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采用非送回風管道(如:設于各層的風冷熱泵機組)的分體空調式系統,建筑面積大于3000M2的辦公樓是否可以不設自動噴水滅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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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不設自動噴水滅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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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06第8.4.3-1條;
《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45-95第7.4.2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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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時一個防火分區太小,設置兩個消火栓箱上占地太大且太礙眼,能否組合在一個箱體內(兩個栓分別從環狀管上接出或兩根立管接出)。有個別審查師認為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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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應合用,除非十八層及以下的單元式或塔式住宅建筑的公共部位空間很小,可以采用單立管雙消火栓合用箱體。另外,規范里沒有雙立管雙消火栓合用箱體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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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06第8.6.2條
《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45-95第7.3.4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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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消防水池,“建規” GB50016?2006中8.6.2條取水口與建筑物的距離不宜小于15米(設計中往往難做到),而“高規”GB50045-95中7.3.4條取水口與建筑物的距離不宜小于5米,怎樣判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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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即將修改的新版《建筑設計防火規范(報批稿)》(低、高層建筑防火合用規范),取水口或取水井與被保護建筑物距離不宜小于15M。若取水口上方的建筑物外墻遮擋保護措施處理得當,取水口與被保護建筑距離可適當減少,但不應小于5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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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45-95第7.5.6條
《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06第8.6.5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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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消防水泵采用揚程穩定的水泵(該水泵隨流量變化揚程基本穩定),管網的工作壓力也大于水泵揚程,是否可以不設泄壓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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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設泄壓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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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設計防火規范》GB50067-97,《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06,《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4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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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層車庫、上部住宅的消防如何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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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超過九層的多層住宅建筑,底層為車庫,上部為住宅,當底層為分隔成小間的車庫時,消防給水可按住宅的要求設計;當底層為敞開式車庫時,車庫部分應按《汽車庫、修車庫、停車場設計防火規范》GB50067進行設計,消防用水應按住宅、車庫兩者較大者確定。若車庫需要設置室內消火栓,即上部住宅各層亦應設置。2)高層建筑,按最新《福建省高層建筑防火設計指導意見》第5.1條,當底層為停車數量不超過10輛且分隔成小間的車庫時,消防給水可按住宅的要求設計;當底層為敞開式車庫或停車數超過10輛的分隔成小間的車庫時,車庫部分應按《汽車庫、修車庫、停車場設計防火規范》GB50067進行設計,消防用水應按住宅、車庫兩者較大者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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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06第8.4.3.7條,《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 GB50045-95條第7.4.6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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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底部的商業網點的層數為二層(上下層設店內樓梯)一層設有室內消火栓、二層未設。但通過一層拉水槍可達二層滅火,是否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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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利用店面一層的消火栓通過店面內樓梯保護商業網點的二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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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06第8.4.1.2條,《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 GB50045-95第7.2.2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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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內消火栓用水量是按GB50016-2006表8.4.1和GB50045-95表7.2.2取值,還是應根據栓口壓力計算取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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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內消火栓用水量應根據栓口壓力及同時使用數應經計算取值,并不應小于表中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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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06第8.2.2-2條
《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45-95中7.2.2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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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設計防火規范》多層民用建筑室外用水量按體積劃分, 《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按高層類別分,由此出現未設置室內消火栓多層建筑比設室內消火栓的高層建筑用水量多,怎么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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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設計規范實施,多層建筑滅火以自救和外救相結合,高層民用建筑滅火立足于自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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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06《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4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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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區行政人員或學校教師宿舍樓、型式與單元式住宅相同(一梯兩戶或一梯三、四戶),每套內住家屬或每間臥室住一人。是否可認定該建筑與住宅樓相同?一層為食堂餐廳上部宿舍的建筑如何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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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完全相同,應按公共建筑設置室內外消防,九層及以下全部層相同按《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06執行,十層以上按《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45-95執行,若一層為食堂餐廳,上部為宿舍的居住建筑,應按公共建筑24m為界限,區分低層或高層建筑。同時,按最新《福建省高層建筑防火設計指導意見》第5.3條,除高層住宅外,高層居住建筑應按高層公共建筑的要求設置自動噴水滅火系統(二類宿舍內不設噴淋,一類宿舍內要設噴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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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45-95第7.3.4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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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消防車取水的消防水池取水口或取水井,其水深應保證消防車的消防吸水高度不超過6米,是指最高水位還是最低水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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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最低水位。詳見《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06年第321頁第6條,消防吸水高度不應大于6m,且與當地海拔高度有關(表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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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4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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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高層民用建筑,一層店面,二層住宅用雜物間,三層及以上為單元式住宅,是否可按住宅樓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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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應按住宅樓認定,應按綜合建筑認定,室內外消火栓用水量應GB50045-95表7.2.2其他建筑取值。同時,按最新《福建省高層建筑防火設計指導意見》第5.2條和5.4條,其一層店面、二層雜物間和走道、上部住宅公共部分等均應設置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當上部為單元式住宅時公共部分可設置簡易噴淋系統;超過100m的建筑應按《高規》GB50045的有關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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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45-95第7.6.2條、第7.6.3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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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類公共建筑(商住樓、綜合樓)的上部住宅公共部位和一類住宅建筑的住宅公共部位(如電梯前室,住宅間的小走道)是否需要設置自動噴水滅火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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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類住宅建筑的住宅公共部位和二類公共建筑的上部住宅公共部位應設置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可以采用簡易噴淋(使用場所總建筑面積不應超過1000 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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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45-95第7.6.6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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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電機房自動滅火系統是采用噴淋還是噴霧為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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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采用水噴霧滅火系統。另外發電機房也可以采用其他滅火裝置滅火,但機房內門、窗等應滿足相應其他滅火設計規范的場所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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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45-95第7.6.2條、第7.6.3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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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類)高層住宅的底層商業網點是否設置噴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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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最新《福建省高層建筑防火設計指導意見》第5.4條,高層住宅底部的商業服務網點均應設置自動噴水滅火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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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45-95第7.6.4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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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層建筑地下的空調冷凍機房,新風機房、排風機房是否設置噴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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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應設噴淋,另外,地下泵房一般可以不設噴淋(除非單獨泵房防火分區的建筑面積大于500M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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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45-95第7.6.6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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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層建筑的柴油發電機房,燃油、燃氣鍋爐房,高低變配電室采用何種滅火措施為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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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油發電機房、燃油燃氣鍋爐房可采用水噴霧滅火系統、超細干粉滅火裝置、S型氣熔膠滅火裝置。高低壓變配電室可采用超細干粉滅火裝置、S型氣熔膠滅火裝置。以上滅火設施的設計均應按相應設計規范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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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45-95第7.6.7.6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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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電房、電梯機房,是不是屬于“其他特殊重要設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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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內小型配電室(如層間小配電開關控制室、集中電表室等) 、屋面電梯機房屬于一般設備室;主體建筑內的總高低壓變配電室按公安部消防局(公消【2007】226號)規定,屬“其他特殊主要配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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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45-95第7.4.6.8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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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6.8條,消防電梯間前室應設消火栓。
消防電梯前室的消火栓是否可以計入消火栓總數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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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建筑消防電梯應單設消火栓不計入總數量,住宅建筑消防電梯應設消火栓,可計入總數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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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45-95第7.4.6.8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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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電梯間前室應設消火栓。其消火栓是否可以當作普通消火栓用?高層住宅消火栓均設置在前室,只綜合樓等可以做到消防電梯間前消火栓單用。具體怎么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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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電梯前室必須單獨設置室內消火栓箱,對于住宅建筑該消火栓可作為普通消火栓用(參與室內滅火),對于公共建筑即不計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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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4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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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2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時,高層建筑應設消防水池:
7.3.2.1 市政給水管道和進水管或天然水源不能滿足消防用水量。 7.3.2.2 市政給水管道為枝狀或只有一條進水管(二類居住建筑除外)。 換句話說,市政給水管道火災延續時間內如果能滿足消防用水量,是不是可以不設消防水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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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市政能滿足室內外消防用水量(滿足供水能力和安全可靠性),那么市政就是常高壓供水了,可以不設消防水池;但是如果市政僅能滿足室外消防用水的水壓、水量要求,無法完全滿足供室內消防(如水壓不足)的要求,那么應設消防水池(應貯存全部室內消防用水量,含室內消火栓、噴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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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45-95第7.3.2、7.3. 3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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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水池的有效容量應滿足在火災延續時間內室內消防用水量的要求的前提 (兩路)進水是指兩條進水管還是指兩水廠的兩路進水.,因兩水廠的兩路進水在滿足水量情況可不設消防水池?另消防水池的補水前提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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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層建筑當市政供水或天然水源的供水能力(Q.H)或供水可靠性(枝狀或一路進水,二類居住建筑除外)無法滿足要求,均應設消防水池,且消防水池內必須貯存全部室內消防水量加不足室外消防水量之和。根據與自來水部門溝通,泉州地區一般均需設消防水池(貯存全部室內外消防用水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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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庫設計防火規范》GB50067-97,《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4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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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上為一、二類高層住宅,地下室為車庫,設備用房及人防,地上地下室為不同防火區域,其室內外消防用水量是否應分別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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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上建筑室內外消火栓用水量和地下建筑室內外消火栓用水量可以分別計算,乘以火災延時,分別得出消防總水量,再比較其最大值,即為整幢建筑的消防水池需要容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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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庫設計防火規范》GB50067-97第7.2.3.2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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層高>12M的機械停車庫,其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的設置水量,噴頭供水壓力如何確定,是否采用雨淋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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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見《汽車庫設計防火規范》GB50067-97第7.2.3.2條在屋面板或樓板下按停車位布置、還應按托板位置分層布置,且噴頭上方應設集熱板,若凈空大于12M,即應設置雨淋系統,設計噴水強度按8L/min.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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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防工程設計防火規范》GB50098-2009第7.6.2-6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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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置在人防工程內的汽車庫,當設有消火栓系統時,是否要同時設置消防軟管卷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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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范明確應設置消防卷盤。另外,按最新《福建省高層建筑防火設計指導意見》第5.5條,高層建筑中人員密集的公共建筑、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建筑、高層建筑中的商業服務網點的室內消火栓應配置消防軟管卷盤或輕便消防水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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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設計防火規范》GB50067-97第7.3.1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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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范規定Ⅰ類汽車庫“宜”設置水-沫噴淋滅火系統,是否可僅設水噴淋滅火系統(無泡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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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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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庫、修車庫、停車場設計防火規范》GB50067-97第7.3.1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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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設置泡沫水噴淋系統,設置泡沫-水兩用消火栓是否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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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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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動噴水滅火設計規范》GB50084-2001第7.1.2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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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必經嚴格執行表7.1.2噴頭與端墻的最大距離,若中危險Ⅱ級,按規范為1.7m,若為1.8m-2.0m可以嗎?(有廠房十字架為4*4m。按7.1.3-4條,僅布置一個噴頭,但起始端往往大于1.7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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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中危險Ⅱ級噴頭與端墻距離不應大于1.7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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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動噴水滅火設計規范》GB5084-2001第10.1.4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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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警閥組2個以上時,按規范,其前“宜”設環狀管道。是否可不設環狀管道,按枝狀供水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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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按枝狀設計,但“宜”環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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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動噴水滅火設計規范》GB50084-2001第4.2.5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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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大空間(凈空大于12m)的工業廠房和民用建筑如何滅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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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采用雨淋滅火,也可以采用大空間智能型自動消防炮滅火,大空間智能型主動滅火按《大空間智能型主動噴水滅火系統技術規程》CECS263:2009(2010年1月1日實施)進行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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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建筑規范》GB50368-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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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建筑(或商住建筑.綜合建筑)的上部住宅躍層。如7躍8層,或18躍19層,躍層部分是否計入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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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建筑層數應按《住宅建筑規范》GB50368-2005第9.1.6條進行層數折算。7躍8層可按7層,18躍19層應按19層,請注意:高層住宅建筑無躍層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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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給水排水設計規范》GB50015-2003第3.4.9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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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消防系統采用可調式減壓閥時,可調式減壓閥的閥前與閥后壓力差能否大于0.4M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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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調式減壓閥的應用應遵守《建筑給排水設計規范》GB50015-2003第3.4.9條、第3.4.10條、第3.4.15條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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